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承认和转换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认可其他认证机构认证结果,防范认证风险、确保认证有效性,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认证委托人持有中信中联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中联)以外的其他认证机构给出 的认证结果(认证证书),向中信中联申请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业务办理。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研究最新版本的引用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的可能性,或对本文件做适当调整。
CNAS-SC22:2017《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有机产品认证受理指南
4 术语和定义
4.1 已认可的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按照其认可条件颁发的带有认可标志或陈述的认证证书。
4.2 认证证书的承认
一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承认另一家有机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目的在于 接受该认证证书产品作为有机产品生产部分的投入品或有机产品加工部分的配料。
4.3 证书转换
其他机构的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向中信中联申请有机产品认证。
5 职责
中信中联认证认证业务部(以下简称认证业务部)负责认证证书的承认; 认证业务部负责认证委托人转换认证机构的项目受理、审定、证书发放的组织工作。
6 管理要求
6.1认证证书承认要求
6.1.1 认证证书承认的基本要求
只接受认证委托人使用的产品,不给予向认证委托人提供产品的生产/加工者认证资格。
6.1.2 以下情况
1)认证委托人使用的有机产品的认证证书,其颁证机构应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CNCA)批准允许在中国境内开展认证业务且经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 CNAS)认可,认证依据
为GB/ T 19630-2019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AN-N-009-2019),其认证证书应是现行有效的,并且其
颁证机构未被处置。
2)认证委托人使用的有机产品的颁证机构未满足1)要求,经评审可承认其结果的。
3)根据特定的协议,认证机构与中信中联进行合作,应能保证承认的结果与中信中联的认证要求和结果是等效的。承认的认证机构应与中信中联签署规定各方责任的合同(单边的、双边的或多边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互认的范围,包括适用的认证机构的制度和其它例外情况;
b.由一方认证的产品如何获得另一方接受的程序与条件;
c.在丧失认可、失去官方承认或发生其他类似情况时通知对方的义务;
d.制度或标准的重大变化通知对方的义务;
6.1.3 在文审基础上接受产品
当与认证委托人使用的有机产品的颁证机构不具备 6.1.2(2)所列条件,认证业务部人员填写《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承认文审评审意见》。
通过对认证委托人使用的有机产品的认证依据,以前检查报告、上一次检查决定及颁证机构的标准 和认证要求的有关文件所含信息的评审来作为是否承认的依据,如果相应的其他认证机构已采取措施确保 信息准确、完整且为最新的、并且最近未发生违规行为,则可批准接受。
对此类产品的接受应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审批的意见。
6.2 认证证书承认程序
1)以下情况之一,认证证书直接承认
对于满足 6.1.2(1)和(3)
2)未满足 1)要求的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应向供方所要以下文件以供评审:
a.供方最近一次检查报告;
b.不符合整改(若有);
c.认证证书;
d.认证依据。
6.3 证书转换基本要求
当认证委托人依据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向中信中联申请认证时,应在原认证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三
个月申请,并获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6.4 认证证书转换程序
6.4.1 程序要求
1)转换证书委托人应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向中信中联提交《关于转换认证机构的声明》;
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法律地位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和行政许可文件等);
3)有效管理体系文件(必要时);
4)其他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最近一次现场检查报告;
6)最近一次现场不符合报告及其整改材料(若有时)。
6.4.2 实施要求
1)认证业务部人员接到认证申请后,判断产品是否在业务范围内,并结合《有机产品认证受理指南》实施认证受理。
2)认证业务部人员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评审。
a.评审各类资质材料有效性并登陆 CNCA 网站查询认证证书状态,确保认证证书真实有效。
b.对于已有现场检查结果,评审是否满足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评审结果填写《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评审表》。必要时,中信中联针对差异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
3)基于以上评价结果,认证业务部人员组织项目审定并依据审定结论,并报中信中联总经理批准。
4)收费:若发生检查,按照《有机产品认证收费作业指导书》执行。
5)认证业务部人员确认收到认证费用后,制作认证证书,向认证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维持原证书有效期。
7 记录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承认评审意见》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评审表》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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